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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月17日召开的迪庆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新闻发布会——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场发布会获悉,自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以来,迪庆州人社系统立足职能实际,始终抓好、抓实人社行业扶贫关键点,按照精准帮扶、分类施策的基本原则,在扎实推进迪庆脱贫攻坚工作中充分发挥行业特点优势,全面实施以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和人才扶贫为重要抓手,抓实行业扶贫关键点,助力迪庆州决胜脱贫攻坚。
多措并举促就业,打好就业扶贫组合拳
按照省委提出的“能转尽转”要求,始终坚持“精准对接、精准服务、促进转移、稳定就业”的原则,落实就业兜底政策,着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积极打造扶贫车间,就近就地解决就业问题。大力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为主要举措,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大龄劳动力、残疾家庭劳动力和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实行就业培训优先、岗位安置优先、推介就业优先政策,为他们解决最实际的就业问题;鼓励和支持本地企业建设就业扶贫车间,探索就业扶贫车间建设管理模式,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车间建设,加大各种优惠政策落实,让企业充分发挥辐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实现增收脱贫。
2016年以来,全州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4779个,并按照迪庆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进行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已在岗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有3948人,让这部分劳动力的年均收入增加了6000元以上;在全州范围累计认定建立了56家就业扶贫车间,累计吸纳了农村贫困劳动力949人次,通过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劳动力的年均增加收入1.5万元以上。
围绕“转移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扶贫目标思路,积极与省厅派往江浙广沪等4省的“就业特派员”、迪庆州驻省外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站,和内地招工需求较大地区的劳务中介公司及本地招工企业建立联系互动关系,多渠道收集岗位信息,为全州农村剩余劳动力输出创造条件;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相对较多的建制村开办岗位推介会,发放岗位信息宣传单,努力使岗位信息和相关就业扶贫政策进村入户。
截至目前,全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37万人(转移就业率达64.7%),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13万人(转移就业率70.1%),省外转移就业0.6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0.18万人,实现人均增收6000元以上。其中,全州建档立卡未脱贫户508户1579人中有劳动力399户656人,已实现就业399户460人,实现未脱贫贫困劳动力一户一就业目标。
通过技能培训、岗位推荐、创业扶持、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创建扶贫车间吸纳劳动力就业等方式积极开展易地搬迁安置点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有效解决了易地搬迁群众就业难的问题,也有效提升了易地搬迁劳动力的技能水平,稳定了易地搬迁贫困家庭收入。截至目前,全州完成易地扶贫搬迁点劳动力转移就业2847户5740人,其中搬迁贫困劳动力2506户4991人,实现有劳动力的“零就业”家庭户保持动态清零。通过定点帮扶,切实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人员搬得出、稳得住、有就业、能增收。
始终把促进农民群众就业增收和创业增收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积极动员鼓励农民群众就业创业,切实帮助困难群众探索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增收的新路子。2016年以来,全州累计扶持3982人(户),发放扶持贷款43034万元,带动就业8971人,实现贫困劳动力年均增收1.2万元以上。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吹响技能扶贫集结号
结合迪庆州产业特点和经济发展实际,根据不同人群的劳动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菜单式”技能培训工作。持续在精准培训对象、精准培训项目、精准培训效果上下功夫,认真贯彻落实“精准培训,不落一人”和“脱贫不脱政策”的要求抓实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2016年以来,全州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12.64万人次,其中建档立卡劳动力培训5.53万人次,完成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210期10310人次(其中:企业职工3915人次)。实现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9.43万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6万人次),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5.92万人次、省外转移就业2.88万人次,实现人均月增收3000元以上。
全面落实社保政策,筑牢社保扶贫基础桩
紧紧围绕实现社保扶贫“三个百分百”目标,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全覆盖。
截至目前,全州符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5583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55583人,做到100%参保;全州符合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6178人,完成政府代缴46178人,做到100%代缴;全州符合领取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434人,实际领取待遇9434人,做到100%发放待遇。其中,全州建档立卡未脱贫户508户1579人,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776人,实际参保776人,政府代缴776人,符合领取待遇人员357人,实际领取待遇357人。
落实人才倾斜政策,筑牢人才蓄水池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对涉藏地区的各项人才倾斜政策,扎实推进人事人才扶贫工作,着力解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关键在人,贫困地区最缺的是人才”问题。通过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户籍可限制到本县,降低学历门槛,对州内5个少数民族实行加分等倾斜政策。2016年以来,全州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82人,实际招聘到位1457人,招聘到乡镇767人。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自政策实施以来,共有2643名专业技术人才按放宽条件晋升相应职称,其中高级1447人,中级1196人;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岗位数额限制。对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因受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且距退休不足五年的专业技术人员,自2019年9月起,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可先进行聘任,再进行岗位设置方案调整或自然消化,现共有29人聘任高级岗位,乡镇394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聘任到相应岗位,兑现工资待遇;实施“三区三州”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截至目前,共有244人通过定向评审委员会评审获得高级职称资格,聘任定向高级岗位;95人取得全省有效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定向高级岗位。选拔褒奖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人才。自2016年以来,共选拔推荐“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3人,“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6人,“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4人。选拔认定“迪庆州专业技术人才学科带头人”78人。
抗击疫情稳就业、保民生
加大稳岗返还兑现力度,切实降低企业成本。疫情期间,积极落实失业保险相关政策,为企业稳岗护航,做企业复工复产坚实后盾。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缴费费率1%,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对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截至目前,通过审核461户,已拨付稳岗返还461户,返还金额840.9万元,惠及职工10914人。
用好用足社会保险“减、免、延、缓”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积极落实社会保险“减、免、延、缓”稳企举措,帮助企业恢复生产,渡过难关。截至目前,全州完成养老保险费减免827户7130万元,失业保险费减免850户336.24万元,工伤保险费减免883户288万元(含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以上各项政策的落实,预计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负担约8000万元;全州共有136户企业报备延缴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费198.11万元,共有16户企业报备延缴失业保险费8.84万元。
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将“规范日常管理、强化源头治理”作为工作主线,大力开展治欠保支工作。牵头印发《迪庆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范》,对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日常管理作出明确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为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源头治理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牵头组织开展“迪庆州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条例》专项行动”和“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对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督促工程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六制一金”管理制度,确保工资按时支付。
截止目前,通过协调、立案查处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支付3000余名劳动者劳动报酬2600余万元;充分运用“黑名单”联合信用惩戒和刑事司法立案等手段,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今年来共将7家责任单位、12名个人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1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责任人被移送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提起公诉并追究刑事责任。(和茂文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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